亿通国际“船代预配舱单申报箱信息录入系统”
尊敬的货代用户:
您好!
海关总署于2008年3月正式对外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署令第172号),并于2011年启动了新舱单管理系统的切换工作,截至7月底已完成金山海关的切换。海关总署新舱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海关将在收到船代发送的预配舱单后受理货物的出口申报,预配舱单中必须包含出口集装箱箱信息。由此可见,预配舱单信息发送不及时、不准确,将直接影响货物的出口报关。新舱单管理办法的这一要求将改变现有海运集装箱出口业务模式,即:用户必须在集装箱装箱完毕后及时将箱信息告知舱位船代,否则船代将无法发送预配舱单给海关,直接导致货物无法顺利进行海关申报。
为使船代、货代顺应海关新舱单管理系统正式切换后的出口业务变化,缓解船代、货代在新业务模式下将面临的压力,亿通国际研发了一套新的“船代预配舱单申报箱信息录入系统”,旨在由用户通过亿通平台直接向船代发送集装箱箱信息,确保船代准确生成预配舱单,并及时发送海关。同时,亿通国际“船代预配舱单申报箱信息录入系统”也具备向码头抄送电子装箱单的功能,用户只需一次预录,即可同时向船代、码头发送箱信息,实现数据安全、完整、一致,确保集装箱顺利进港,出口货物顺利进行海关申报等一系列后续业务的开展。
亿通国际“船代预配舱单申报箱信息录入系统”现已进入免费试运行阶段,我们热切盼望贵司的加入与体验,贵司可将用户体验意见及时反馈我司,以便我司完善新系统,为船代、货代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贵司作为新系统的免费试用用户,也可尽早适应海关新舱单管理系统的业务要求,缩短新业务模式的运行磨合期,实现顺利过渡。
如各货代用户有试用意向的,可发送电子邮件与亿通国际取得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亿通国际业务发展中心周小姐
电话:58775890*192
传真:58779100
另: 2011年9月1日起,亿通国际不再进行电子装箱单抄送船代的暂行办法。特此告知!
上海亿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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