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ENGLISH | 中文
交通费及附加费
 

交通费

  1. 陆上交通费,按每艘船舶每航次包干计收315元
  2. 水上交通费,按实计收或按每艘船舶每航次包干计收1,200元

附加费

项目 内容 费率
节假日附加费
在我国法定节假日进行基本理货费1、2、4、5、6、8、9项理货作业及7项理货人员待时和计量作业
加相应费率100%
夜班附加费
在夜班进行基本理货费1、2、4、5、6、8、9项理货作业及7项理货人员待时和计量作业
加相应费率50%
非一般货舱附加费
在非一般货舱进行基本理货费1、6、8项理货作业
加相应费率50%
浮筒、锚地附加费
在浮筒、锚地进行基本理货费1、2、4、5、6、8项理货费
加相应费率50%
融化、冻结、凝固、粘连货物附加费
对融化、冻结、凝固、粘连货物进行基本理货费1、4、6、8项理货作业
加相应费率100%
海事货物附加费
对发生海事、火灾货物进行基本理货费1、2、6、8项理货作业
加相应费率100%
外出理货、计量附加费
在港区外及邻近口岸未设理货机构的作业点进行理货作业、计量作业
加当航次费收总额的10%
超长、超重货物附加费
对超长、超重货物进行基本理货费1、6、8项理货作业及7项理货人员代理
加相应费率50%
 
版权所有(c)上海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总机):021-63372918 E-MAIL:portagency@chinaports-agen 沪ICP备:03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