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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超期费结算须知

一、进口超期费结算须知:
 1. 客户在集装箱返还堆场7日内来我司办事处销账,若在还箱后超过7日不来销账,则按一定
   比例收取滞纳金;
 2. 必须向我司提供《集装箱发放申请单》的客户联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的进场联;
 3.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的进场联上注有坏污箱章,则应先到指定地点结清坏污箱费,再到
   我司来结算超期费。

二、出口超期费结算须知:
 1. 对于出口退关箱,除船公司另有规定外,均参照进口集装箱用箱免费期,超过用箱免费期
   则按进口费率结算费用。

  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率表(费用单位为美元)
箱型 天数 20尺 40尺
1.干货箱 1——10天 免费
11——20天 5.00 10.00
21——40天 10.00 20.00
超过41天 20.00 40.00
2.超高箱 1——7天 免费
8——15天   14.00
16——40天   25.00
超过41天   50.00
3.开顶、框架箱 1——7天 免费
8——15天 8.00 16.00
16——40天 15.00 30.00
超过41天 30.00 60.00
4.冷藏、罐箱
等特殊用途箱
1——4天 免费
5——10天 20.00 40.00
11——20天 35.00 70.00
超过21天 70.00 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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