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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放箱客户须知
一、签订集装箱放箱协议客户须知:
 根据《集装箱口岸办》及《陆上运输管理处》要求,对在本市注册的各个运输车队进出口集装箱放箱权进行管理,特要求运输车队需提供以下证件,来我办注册登记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公章。
 2. 上海市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外地车队还需提供过境车辆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上盖 公章。
 3. 一万元人民币押金。
 4. 集装箱放箱协议(一式两份),盖公章,总经理签字
 5. 《申请放箱车队登记表》
 6. 汽车箱运证(复印件)


二、进口放箱客户须知:
 1. 必须与我司签订《集装箱放箱协议》,且未拖欠我司任何费用的车队才具有放箱资格;
 2. 放箱申请者必须提供我司签发的盖有海关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单》和我司的《进口集装箱 发放申请书》,且在申请书上写明船名、航次、提货单、箱号、箱型、箱量、日期、申请
单位、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等。

三、出口放箱客户须知:
 1. 必须与我司签订《集装箱放箱协议》,且未拖欠我司任何费用的车队才具有放箱资格;
 2. 放箱申请者必须提供我司的《出口集装箱发放申请书》,且在申请书上写明船名、航次、 提单号、箱型、箱量、日期、申请单位、申请人、申请单位签章等;
 3. 办理出口退关,必须向我司提供船公司开具的《工作联系单》和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未装 船货物提离海关监管区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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