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港:关于进口危化品集装箱申报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为加强上海港危化品集装箱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港口危化品集装箱作业的安全性,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要求,现对于进口危化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不受《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限制)集装箱的临时性操作要求做如下通知:
1. 自
靠泊时间2022年7月1日00时起,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但不受《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限制的进口危化品集装箱货物,进口客户(收货人或其代理)需提前向我司或船公司(提单承运人)申报相关信息。
2. 进口客户需以邮件方式发送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述危化品集装箱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定报告,以及填写规范完整的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详见:“附件1”,红色部分为需要填写的内容),以邮件形式发送我司,邮件主题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船名/航次+提单号”,接收邮箱为
importsh@chinaports-agency.com。请注明具体联系方式。
3. 进口客户提交上述申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
船靠2个工作日前
4. 我司收到客户提交的申报资料后,
会邮件回复“收到”。如未收到回复,请联系19502143011确认。
5. 列入《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维持现有的危险品申报及操作方式不变。
请进口客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和时限申报,并保证真实有效。以免影响货物卸船、通关、提货等。因未及时提交申报资料导致的一切责任、后果及费用,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华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单(样张).docx

上港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港危化品集装箱安全管理的通知.pdf